方

方

fāngㄈㄤ
府良切・卷八 方 4画
康熙部首 方
康熙筆画 4画
五行 水
字头 方
反切 府良切
统一码 U+65B9
部首筆画 4
古文 汸

方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大徐本)

徐铉 (宋)
卷别 卷八下 反切 府良切 頁碼 第281頁,第9字 續 丁 孫

方

方 併船也。象兩舟省、緫頭形。凡方之屬皆从方。

《说文解字》(大徐本)

徐铉 (宋)

汸

汸 方或从水。

附注 按:方像耒,上短橫像柄首橫木,下長橫即足所蹈履處,旁兩短畫或即飾文。古者秉耒而耕,刺土曰推,起土曰方。

附注 《說文新證》:「裘錫圭以為甲骨文、金文『亡』字,象刀之鋒芒,『方』字則為『亡』字之分化字,變圓形為橫筆,以表示『方圓』之義,『方』、『亡』二字聲近韻同。」

《说文解字系传》(小徐本)

徐锴 (南唐)
卷别 卷十六 反切 府昌反 頁碼 第713頁,第5行,第1字 述

汸

汸 併船也。象兩舟省,總頭形也。凡方之屬,皆從方。

《说文解字系传》(小徐本)

徐锴 (南唐)
反切 ……… 頁碼 第713頁,第6行,第1字 述

方或從水。

《说文解字注》(段注本)

段玉裁 (清代)
卷别 卷八下 反切 府良切 古音 第十部 頁碼 第1614頁,第5字 許惟賢 第708頁,第6字

汸

汸 倂船也。

段注 《周南》。不可方思。《邶風》。方之舟之。《釋言》及《毛傳》皆曰:方,泭也。今《爾雅》改方爲舫。非其義矣。倂船者,並兩船爲一。《釋水》曰:大夫方舟。謂倂兩船也。泭者,編木以爲渡。與倂船異事。何以毛公釋方,不曰倂船而曰泭也。曰倂船,編木其用略同。故俱得名方。方舟爲大夫之禮。詩所言不必大夫。則釋以泭可矣。若許說字。則見下从舟省而上有竝頭之象。故知倂船爲本義。編木爲引伸之義。又引伸之爲比方。子貢方人是也。《秦風》。西天之防。毛曰:防,比也。謂防卽方之假借也。又引伸之爲方圓,爲方正,爲方向。又假借爲旁。丄部曰:旁,溥也。凡今文《尙書》作旁者,古文《尙書》作方。爲大也。《生民》。實方實苞。毛曰:方,極畝也。極畝,大之意也。又假借爲甫。《召南》。維鳩方之。毛曰:方之,方有之也。方有之猶甫有之也。

象兩舟省總頭形。

段注 兩當作㒳。下象兩舟倂爲一。上象兩船頭總於一處也。府良切。十部。《通俗文》。連舟曰舫。與許說字不同。葢方正字俗用舫。

凡方之屬皆从方。

方或从水。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章太炎 (近代)

朱 二 方之引申為併,即比也(比方人物),方圓當作匚。

白话解释

方,相并的两只船。字形下部像两个“舟”字省略合并成的样子,字形上部像两只船总缆在一起的样子。所有与方相关的字,都采用 “方”作边旁。“汸”,“方”的异体字采用“水”作边旁。

字形解说

甲骨文之,由「(ㄨㄟˊ wéi)之省形」和「人」構成,會以人居邑中,而以「方國」為本義(《文字析義》,P.691)。另一例作,其「」也是「之省形」。因此,二形同意。金文第一例承於甲文第二例,甚為明顯;第二例之,是「」之異構,似更近於「」形。戰國文字之,承於甲文第二例,以及金文第一例,而略失其形。篆文作,其「之省形」訛變為「」,「人」又訛變為「」,以致頗失其形。字經隸書,體變作,近似甲文第二例和戰國文字之形;另一例作,體變過甚,大失其形。楷書「方」承於隸書第一例以定體。以上諸形,都由「之省形」和「人」構成,又和、人二字沒聲音關係,所以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

方字的相关索引

# 书籍 索引
1 汲古閣本 第553頁,第6字
2 陳昌治本 第705頁,第5字
3 黃侃手批 第537頁
4 說文校箋 第360頁,第5字
5 說文考正 第340頁,第5字
6 說文今釋 第1226頁,第1字
7 說文約注 第2095頁,第1字
8 說文探原 第4276頁,第1字
9 說文集注 第1813頁,第3字
10 說文標整 第219頁,第5字
11 標注說文 第350頁,第16字
12 說文注箋 第2920頁,第3字
13 說文詁林 第8606頁【補遺】第17290頁
14 通訓定聲 第3660頁,第1字
15 說文義證 第738頁【崇文】第2949頁
16 說文句讀 第1154頁
17 說文新證 第685頁,第1字
18 章授筆記 第358頁,第4字
19 古字詁林 第七冊,第721頁,第2字
20 古字釋要 第821頁,第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