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上

shàngㄕㄤˋshǎngㄕㄤˇ
時掌切、時亮切・卷一 上 3画
康熙部首 上
康熙筆画 3画
五行 金
字头 上
反切 時掌切、時亮切
统一码 U+4E0A
部首筆画 1
部外筆画 2
古文 丄 𠄞

上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大徐本)

徐铉 (宋)
卷别 卷一上 反切 時掌切 頁碼 第2頁,第1字 續 丁 孫

丄

異體 𠄞

丄 高也。此古文上,指事也。凡丄之屬皆从丄。

《说文解字》(大徐本)

徐铉 (宋)

上

上 篆文上。

附注 段玉裁改作「𠄞」,並注云:「古文上作𠄞,故『帝』下、『旁』下、『示』下皆云:从古文上。可以證古文本作𠄞。篆作丄,各本誤以丄為古文。」商承祚《說文中之古文考》:「段改丄為𠄞,是也。甲骨文、金文皆同。」

《说文解字系传》(小徐本)

徐锴 (南唐)
卷别 卷一 反切 時怏反 頁碼 第23頁,第4行,第1字 述

上

上 高也。此古文丄,指事也。凡丄之屬,皆從丄。

鍇注 臣鍇曰:「本乎天者親上,故曰『指事』,班固謂之『象事』。嘗試論之,曰:凡六書之義起於象形,則日月之屬是也。形聲者,以形配聲,班固謂之『象聲』。鄭玄注《周禮》,謂之『龤聲』。象則形也,『龤聲』言以形龤和其聲,其實一也,江河是也。水,其象也;工,可其聲也,若空字、雞字等。形或在下,或在上,或在左右,亦或有微旨,亦多從配合之宜,非盡有義也。而今之末學爲篆文者,妄相移易,偏旁乖亂,以爲奇詭。若言字,䇂在口上則爲言;䇂在口右,則五葛反,其類甚多。由此以察,則妄爲奇詭者,浮俗剽薄,絕於言議焉。六文之中,象形者,蒼頡本所起,觀察天地萬物之形,謂之文。故文少後相配合,孳益爲字,則形聲、會意者是也。故形聲最多。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謂老之別名有耆、有耋、有夀、有耄,又孝子養老是也。一首者,謂此孝等諸字皆取類於老,則皆從老。若松、柏等皆木之別名,皆同受意於木,故皆從木。後皆象此。轉注之言,若水之出源分岐別派,爲江、爲漢,各受其名,而本同主於一,水也。又若醫家之言病疰,故有鬼疰,言鬼气轉相染箸,注也。而今之俗說謂丂,左回爲考,右回爲老,此乃委巷之言。且又考、老之字,皆不從丂。丂音考,老從匕,音化也。假借者,古省文從可知故。令者,使也,可借爲使令平。長者,長上也,可借爲長上幼。諸如此類,皆以旁字察之。則可知至春秋之後,書多口授傳受之者,未必皆得其人至著於𥳑牘。則假借文字不能皆得其義相近者。故經傳之字多者乖異疎。《詩》借害爲曷之類,是也。後人妄有作文字附益之,故今假借爲少。假者,不眞也;借者,同門也。若《周禮》使萬民一鄉一鄙共用祭器、任器、樂器是也。凡指事、象形義一也。物之實形有可象者,則爲象形,山川之類皆是物也。指事者,謂物事之虚無不可圖畫,謂之指事。形則有形可象,事則有事可指,故上下之義無形可象,故以丄丅指事之,有事可指也。故曰象形、指事,大同而小異。會意亦虚也,無形可象,故會合其意以字言之。止戈則爲武,止戈,戢兵也。人言必信,故曰比類合義,以見指撝。形聲者,實也。形體不相逺不可以別,故以聲配之爲分異。若江河,同水也;松柏,同木也。江之與河,但有所在之別,其形狀所異者幾何?松之於柏相去何若?故江河同從水,松柏皆作木,有此形也,然後諧其聲以別之。故散言之,則曰形聲,江河可以同謂之水,水不可同謂之江河;松可柏以同謂之木,木不可同謂之松柏。故曰『散言之曰形聲』。總言之曰轉注。謂耆、耋、耄、夀,皆老也。凡五字,試依《爾雅》之類言之,耆、耄、耋、夀,老也。又老、夀、耋、耄、耆可同謂之老;老亦可同謂之耆,往來皆通,故曰轉注。總而言之也,大凡六書之中象形、指事相類,象形實而指事虚;形聲會意相類,形聲實而會意虚。轉注則形事之別然,立字之始類於形聲,而訓釋之義與假借爲對。假借則一字數用,如行莖、行杏、行杭、行沆,轉注則一義數文。借如老者,直訓老耳,分注則爲耆、爲耋、爲耄、爲夀焉。凡六書爲三耦也。臣鍇以爲古者訓六書多矣,自許慎已後,俗儒鄙說皆失其眞。至於通識亦然,豈知之而不言,將言之而不悉乎?後生傳習又懵澒而不明。臣故反覆論之,而今而後玉石分矣。」

《说文解字系传》(小徐本)

徐锴 (南唐)
反切 ……… 頁碼 第27頁,第1行,第1字 述

篆文丄。

鍇注 臣鍇曰:「篆文屈曲,象陽氣。」

《说文解字注》(段注本)

段玉裁 (清代)
卷别 卷一上 反切 時掌切、時亮切 古音 第十部 頁碼 第4頁,第1字 許惟賢 第2頁,第2字

𠄞

𠄞 高也。此古文丄。

段注 古文上作𠄞。故帝下㫄下示下皆云从古文上。可以證古文本作𠄞。篆作丄。各本誤以丄爲古文。則不得不改篆文之上爲※。而用上爲部首。使下文从𠄞之字皆無所統。示次於𠄞之恉亦晦矣。今正丄爲𠄞,※爲丄。觀者勿疑怪可也。凡《說文》一書。以小篆爲質。必先舉小篆。後言古文作某。此獨先舉古文後言小篆作某。變例也。以其屬皆从古文上,不从小篆上。故出變例而別白言之。

指事也。

段注 凡指事之文絕少。故顯白言之。不於一下言之者,一之爲指事不待言也。象形者實有其物。日月是也。指事者不泥其物而言其事。丄丅是也。天地爲形。天在上,地在下。地在上,天在下。則皆爲事。

凡𠄞之屬皆从𠄞。

段注 時掌、時亮二切。古音第十部。

《说文解字注》(段注本)

段玉裁 (清代)

丄

丄 篆文上。

段注 謂李斯小篆也。今各本篆作※。後人所改。

丄字的相关索引

# 书籍 索引
1 汲古閣本 第2頁,第6字
2 陳昌治本 第14頁,第3字
3 黃侃手批 第33頁
4 說文校箋 第2頁,第1字
5 說文考正 第2頁,第1字
6 說文今釋 第3頁,第2字
7 說文約注 第6頁,第1字
8 說文探原 第10頁,第1字
9 說文集注 第5頁,第2字
10 說文標整 第1頁,第6字
11 標注說文 第1頁,第6字
12 說文注箋 第19頁,第1字
13 說文詁林 第1007頁【補遺】第16141頁【補編】第14867頁
14 通訓定聲 第3579頁,第3字
15 說文義證 第3頁【崇文】第9頁
16 說文句讀 第4頁
17 說文新證 第43頁,第1字
18 古字詁林 第一冊,第33頁,第1字
19 古字釋要 第5頁,第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