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字拼音是(àn),部首是木部,总笔画是10画。
〔案〕字是上下结构,可拆字为“安、木”或“安、朩”,五行属土。
〔案〕字造字法是形声。从木,安声。本义是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案〕字仓颉码是JVD,五笔是PVSU,四角号码是30904,郑码是WDZF,中文电码是2714,区位码是1624。
〔案〕字的UNICODE是U+6848,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10进制: 26696,UTF-32:00006848,UTF-8:E6 A1 88。
〔案〕字在《通用规范汉字表》的一级字表中,序号2107,属常用字。
〔案〕字异体字是桉、𥞬。
①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 ~子。~板。书~。条~。拍~而起。
② 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 档~。备~。议~。提~。方~。有~可查。~卷。~牍。
③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 惨~。血~。~件。~例。~犯。破~。
④ 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 举~齐眉(形容夫妻相敬)。
⑤ 同“按”。
名词
1. 形声。从木,安声。本义: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2. 同本义。
3. 无靠背的坐具。
4. 长方形的桌子。
5. 案件。
6. 官府处理公事的文书、成例。
7. 狱讼的案卷。
8. 又。
9. 按语。同“按”。
动词
1. 按;用手向下压。
2. 考查,研求。
3. 查办。
4. 查讯、审问。
5. 又。
6. 又。
7. 又。
8. 切[脉]。
秦
简
睡虎地
秦
简
岳麓书院
秦
简
里耶
汉
简
张家山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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