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寅集下 部首:廾部
武英殿刻本:第847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第353頁,第15字
標點整理本:第297頁,第14字
〔弃〕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寅集下 ,康熙部首是 廾部 。
〔弃〕字拼音是 qì ,上下结构,可拆字为 𠫓、廾 。
〔弃〕字造字法是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三点表示羊水,头向上表示逆产。中间是只簸箕 ,下面是两只手。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小篆写法大同小异。本义是扔掉;抛弃。
〔弃〕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qì] ⑴ 舍去,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