刜

刜

fúㄈㄨˊ
正文・子集下 刀部 7画
康熙部首 刀部
康熙筆画 7画
字头 刜
统一码 U+521C
部首筆画 2
部外筆画 5

刜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子集下 部首:刀部

武英殿刻本:第319頁,第1字

同文書局本:第137頁,第32字

標點整理本:第65頁,第19字

音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敷勿切,音拂。《說文》:擊也。《玉篇》:斫也。《集韻》:斷也。《左傳・昭二十六年》:苑子刜林雍,斷其足。白居易〈劒〉詩:君勿矜我玉可切,君勿誇我鍾可刜;不如持取抉浮雲,無令漫漫蔽白日。
音 又,《唐韻》、《集韻》𡘋符勿切,音佛 —— 義同。

注解

〔刜〕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子集下 ,康熙部首是 刀部 。

〔刜〕字拼音是 fú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弗、刂 。

〔刜〕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fú] ⑴ 砍:“苑子~林雍,断其足。”⑵ 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