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

殊

shūㄕㄨ
卷四 歹 10画
篇目 卷四
部首 歹
总笔画 10画
五行 金
字头 殊
反切 市朱切
统一码 U+6B8A
部首笔画 4
部外笔画 6

殊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大徐本)

徐铉 (宋)
卷别 卷四下 反切 市朱切 頁碼 第126頁,第25字 續 丁 孫

殊

殊 死也。从𣦵朱聲。漢令曰:「蠻夷長有罪,當殊之。」

附注 《說文新證》:「殊,身首離異而死。文獻多假借為特殊、殊別,而把『殊死』的意義轉移到『誅』字。甲骨文『殊』字,从死,鼄聲。」

《说文解字系传》(小徐本)

徐锴 (南唐)
卷别 卷八 反切 船區反 頁碼 第327頁,第4行,第3字 述

殊

殊 死也。從歺朱聲。《漢令》曰:「蠻夷長有罪,當殊之市。」

鍇注 臣鍇曰:「殊又異也,故史云:自刺不殊,殊者定死也。」

《说文解字注》(段注本)

段玉裁 (清代)
卷别 卷四下 反切 市朱切 古音 第四部 頁碼 第644頁,第5字 許惟賢 第288頁,第6字

殊

殊 死也。

段注 凡漢詔云殊死者,皆謂死罪也。死罪者首身分離。故曰殊死。引伸爲殊異。

从𣦵。朱聲。

段注 市朱切。四部。

一曰𣃔也。

段注 各本無此四字。依《左傳釋文》補。𣃔與死本無二義。許以字從𣦵。故以死爲《正義》。凡物之𣃔爲別一義。《左傳》曰:武城人塞其前。𣃔其後之木而弗殊。邾師過之。乃推而蹷之。《史・蘇秦列傳》。刺蘇秦不死。殊而走。按弗殊者。謂不絕也。不死殊而走者,謂人雖未死。創巳決裂也。皆𣃔之說也。宣帝詔曰:骨肉之親。粲而不殊。凡言殊異,殊絕皆引伸之義。《殳部》曰:以杖殊人。謂隔遠敵仇不得近。亦是𣃔義。

《漢令》曰:蠻夷長有罪當殊之。

段注 按殊之者,絕之也。所謂別異蠻夷。此舉《漢令》證𣃔義。而裴駰以來皆謂殊之爲誅死。夫蠻夷有罪。非能必執而殺之也。而顧箸爲令哉。今鍇本作當殊之市。多市字。此由張次立以鉉本改鍇本。誤以鉉本市朱切市字系殊之下。其可笑有如此者。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章太炎 (近代)

朱 一 即殺斷也。引申為(離)異。蠻夷長(如今土司)有罪當殊之。(殊即誅,殺也),殛亦殺也。

朱 二 尋常殺曰殊,法律殺人曰誅。漢令所謂「蠻夷長」猶今屬國土司,故有罪當殊。段說誤,誅乃討耳,服誅乃殺,殊亦然,殛亦然。

錢 一 一曰斷也。因斷而生「離」之義。漢令曰「蠻夷長有罪當殊之」,蠻夷長者,土司之屬,段注非。(言土司有罪則殺之也)。

白话解释

殊,杀死。汉朝曾有一条法令说,蛮夷之长多有罪,应该杀死他们。字形采用“歹”作边旁,采用“朱”作声旁。

字形解说

甲骨文作「殊」作「」、「」,從死、蛛聲。《說文‧歺部》:「殊,死也。从歺、朱聲。」從歹(歺)、朱聲,歹本指死人的殘骨,凡從歹之字,多半與「死」相關,「殊」字從死、從歹,表示與傷殘死亡相關;從蛛、從朱,表示音讀,本義為「殺傷致死」。在六書中皆屬於形聲。

殊字的相关索引

# 书籍 索引
1 汲古閣本 第250頁,第9字
2 陳昌治本 第334頁,第3字
3 黃侃手批 第262頁
4 說文校箋 第166頁,第6字
5 說文考正 第158頁,第12字
6 說文今釋 第562頁,第1字
7 說文約注 第968頁,第1字
8 說文探原 第2285頁,第1字
9 說文集注 第815頁,第3字
10 說文標整 第100頁,第3字
11 標注說文 第162頁,第6字
12 說文注箋 第1255頁,第1字
13 說文詁林 第4384頁【補遺】第16657頁
14 通訓定聲 第1414頁,第4字
15 說文義證 第332頁【崇文】第1325頁
16 說文句讀 第487頁
17 說文新證 第333頁,第1字
18 章授筆記 第172頁,第7字
19 古字詁林 第四冊,第378頁,第1字
20 古字釋要 第419頁,第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