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建

jiànㄐㄧㄢˋ
卷二 廴 8画
篇目 卷二
部首 廴
总笔画 8画
五行 木
字头 建
反切 居萬切
统一码 U+5EFA
部首笔画 3
部外笔画 6

建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大徐本)

徐铉 (宋)
卷别 卷二下 反切 居萬切 頁碼 第57頁,第20字 續 丁 孫

建

建 立朝律也。从聿从廴。

鉉注 臣鉉等曰:聿,律省也。

附注 段玉裁注:「今謂凡豎立為建。」

附注 《說文新證》:「裘錫圭以為『建』字早期字形象手持物樹立於『𠃊』內之形,其後柱礎形類化為土,與其他部分給合,右旁漸漸訛變成『聿』形,左旁的『𠃊』訛變為『廴』,《郭店》或訛从止。」

《说文解字系传》(小徐本)

徐锴 (南唐)
卷别 卷四 反切 機獻反 頁碼 第166頁,第5行,第1字 述

建

建 立朝律也。從聿,從廴。

鍇注 臣鍇曰:「聿,律也,定法也。《周禮》曰:『惟王建國建長世之法,惟曰欲至於萬年,惟王子子孫孫永保民也。』」

《说文解字注》(段注本)

段玉裁 (清代)
卷别 卷二下 反切 居萬切 古音 第十四部 頁碼 第308頁,第3字 許惟賢 第138頁,第7字

建

建 立朝律也。

段注 今謂凡豎立爲建。許云:立朝律也。此必古義。今未攷出。

从聿。

段注 律省也。

从廴。

段注 廷省也。居萬切。十四部。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章太炎 (近代)

朱 一 引申為建立。

白话解释

建,定立朝庭法律。字形采用“聿、廴”会义。

字形解说

甲骨文字形像手持木柱樹立於內之形,其旁的小點,像土粒四散的樣子。可能指庭院或農地區域。金文或作「」,木柱旁又增二手,表示以手扶持使立為正;其下為柱礎。金文也有省作「」者,又或作「」者,木柱與手相會而成「聿」,形與柱礎結合而訛變為「辵」。戰國文字仍從聿,但保留形。篆文則又將訛為廴,成為從聿、從廴的構形。隸書及楷書與篆文同形。在六書中,甲骨文、金文「」、「」及戰國文字字形屬於合體象形,篆文、隸書及楷書字形則屬於異文會意。

建字的相关索引

# 书籍 索引
1 汲古閣本 第111頁,第8字
2 陳昌治本 第165頁,第4字
3 黃侃手批 第136頁
4 說文校箋 第78頁,第10字
5 說文考正 第73頁,第9字
6 說文今釋 第255頁,第3字
7 說文約注 第442頁,第1字
8 說文探原 第1103頁,第1字
9 說文集注 第385頁,第3字
10 說文標整 第45頁,第23字
11 標注說文 第79頁,第6字
12 說文注箋 第597頁,第2字
13 說文詁林 第2640頁【補遺】第16383頁
14 通訓定聲 第2908頁,第3字
15 說文義證 第167頁【崇文】第665頁
16 說文句讀 第225頁
17 說文新證 第135頁,第2字
18 章授筆記 第90頁,第7字
19 古字詁林 第二冊,第529頁,第2字
20 古字釋要 第216頁,第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