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亥集下 部首:鹿部
武英殿刻本:第3617頁,第3字
同文書局本:第1509頁,第33字
標點整理本:第1509頁,第34字
〔麊〕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亥集下 ,康熙部首是 鹿部 。
〔麊〕字拼音是 mí ,上下结构,可拆字为 米、鹿 。
〔麊〕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mí] ⑴ 古同“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