麊

麊

míㄇㄧˊ
正文・亥集下 鹿部 17画
康熙部首 鹿部
康熙筆画 17画
五行 水
字头 麊
统一码 U+9E8A
部首筆画 11
部外筆画 6

麊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亥集下 部首:鹿部

武英殿刻本:第3617頁,第3字

同文書局本:第1509頁,第33字

標點整理本:第1509頁,第34字

音 《廣韻》:武移切;《集韻》:民𤰞切,𡘋音彌。《廣韻》:縣名。《前漢・地理志》:交趾郡麊泠縣都尉治。【註】音麋零。
音 又,《集韻》:忙皮切,音糜。又,忙經切,音冥 —— 義𡘋同。

注解

〔麊〕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亥集下 ,康熙部首是 鹿部 。

〔麊〕字拼音是 mí ,上下结构,可拆字为 米、鹿 。

〔麊〕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mí] ⑴ 古同“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