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中没收录字头 𩋸 ,请参考“鞭 ”字。

biānㄅㄧㄢ
正文・戌集中 革部 18画
康熙部首 革部
康熙筆画 18画
五行 水
字头 鞭
统一码 U+97AD
部首筆画 9
部外筆画 9
古文 𠓠

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戌集中 部首:革部

武英殿刻本:第3324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第1390頁,第9字

標點整理本:第1381頁,第30字

音 《唐韻》、《集韻》、《韻會》𡘋𤰞連切,音編。《說文》本作𩌻,驅也。《玉篇》:笞也。馬箠也。《書・舜典》:鞭作官𠛬。【傳】以鞭爲治官之𠛬。《左傳・僖二十三年》:左執鞭弭,右屬櫜鞬。《禮・曲禮》:乗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周禮・地官・司市》:凡市入,則胥吏執鞭度守門。《史記・三皇紀》:以赤鞭鞭草木。

注解

〔鞭〕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戌集中 ,康熙部首是 革部 。

〔鞭〕字拼音是 biān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革、便 。

〔鞭〕字造字法是形声。从革,便声。本义是皮制的马鞭。

〔鞭〕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biān] ⑴ 驱使牲畜的用具,柔软像绳子⑵ 用鞭子抽打⑶ 形状细长类似鞭子的东西⑷ 一种古代兵器,铁制有节,无锋刃⑸ 编连成串的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