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戌集中 部首:革部
武英殿刻本:第3314頁,第10字
同文書局本:第1385頁,第24字
標點整理本:第1377頁,第1字
〔靶〕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戌集中 ,康熙部首是 革部 。
〔靶〕字拼音是 bǎ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革、巴 。
〔靶〕字造字法是形声。从革,巴声。从“革”,表示与皮革有关。本义是辔首垂下部,即辔革。
〔靶〕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bǎ] ⑴ 练习射箭或射击用的目标⑵ 缰绳。⑶ 供加速器、原子核反应堆、放射性源等发出的粒子流轰击的实物样品,用以研究核反应,获得放射性同位素或产生X射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