闡

闡

chǎnㄔㄢˇ
正文・戌集上 門部 20画
康熙部首 門部
康熙筆画 20画
字头 闡
统一码 U+95E1
部首筆画 8
部外筆画 12

闡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戌集上 部首:門部

武英殿刻本:第3209頁,第3字

同文書局本:第1342頁,第5字

標點整理本:第1331頁,第17字

音 《唐韻》:昌善切;《集韻》、《韻會》、《正韻》:齒善切,𡘋音幝。《說文》:開也。《增韻》:闢也。《後漢・班固傳》:厥有氏號,紹天闡繹者。【註】闡,開也。
义 又,《增韻》:顯也。《玉篇》:明也。《易・繫辭》: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註】闡,明也。《書・大禹謨》舞干羽于兩階〔傳〕:修闡文敎,舞文舞于賓主階閒。《春秋左傳》杜序:其微顯闡幽,裁成義類者,皆據舊例而發義,指行事以正褒貶。揚子《太𤣥經》:次六幽闡積。【註】六爲水,稱幽,施祿及下,故闡積。
义 又,《玉篇》:大也。《易・豐卦》〔註〕:闡者,弘廣之言。凡物之大,具有二種,一者自然之大,一者由人之闡弘使大。《書・君陳》爾惟弘周公丕訓〔傳〕:汝爲政,當闡大周公之大訓。
义 又,廣也。《史記・秦始皇紀》:闡幷天下。【又】禪梁父〔註〕:禪,闡廣地土也。
义 又,地名。《左傳・哀八年》:夏齊人取讙及闡。【註】闡在東平劉縣北。《後漢・郡國志》:益州越巂郡闡。
音 又,《集韻》:稱延切,音燀。陸雲〈陸府君誄〉:瑰光既耀,靈寶未闡;弗慮皇圖,銜恨殂遷。
音 又,《韻補》叶稱人切,音瞋。𨻰琳〈悼龜賦〉:探頤索隱,無幽不闡;下方太祗,上配淸純。

注解

〔闡〕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戌集上 ,康熙部首是 門部 。

〔闡〕字拼音是 chǎn ,半包围结构,可拆字为 門、單 。

〔闡〕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chǎn] ⑴ 见“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