貣

貣

tèㄊㄜˋ
正文・酉集中 貝部 10画
康熙部首 貝部
康熙筆画 10画
五行 金
字头 貣
统一码 U+8CA3
部首筆画 7
部外筆画 3

貣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酉集中 部首:貝部

武英殿刻本:第2883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第1205頁,第2字

標點整理本:第1181頁,第10字

音 《唐韻》:他得切;《集韻》、《韻會》、《正韻》:惕得切,𡘋音忒。《說文》:從人求物也。《廣韻》:假貣,謂從官借本賈也。《前漢・韓王信傳》:旦莫乞貣蠻夷。《後漢・桓帝紀》:若王侯吏民有積穀者,一切貣得十分之三。【註】貣,吐得反。
音 又,《廣韻》:徒得切;《集韻》、《韻會》、《正韻》:敵德切,𡘋音特 —— 義同。《後漢・桓帝紀》〔註〕:又,徒得反。
义 又,同「忒」。《史記・微子世家》:卜五占之用,二衍貣。〇【按】《書・洪範》作忒。
义 《五經文字》:貸,相承或借爲貣字。互詳貸字註。

注解

〔貣〕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酉集中 ,康熙部首是 貝部 。

〔貣〕字拼音是 tè ,上下结构,可拆字为 弋、貝 。

〔貣〕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tè] ⑴ 求乞。《説文•貝部》:“貣,从人求物也。”⑵ 借貸。《廣韻•德韻》:“貣,假貣,謂從官借本賈也。”⑶ 貸免;寬恕。《新唐書•酷吏傳•崔器》:“李峴等執奏,乃以六等定罪,多所厚貣。”⑷ 通“忒”。變更;差錯。清朱駿聲《説文通訓定聲•頤部》:“貣,叚借為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