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

處

chǔㄔㄨˇ
正文・申集中 虍部 11画
康熙部首 虍部
康熙筆画 11画
字头 處
统一码 U+8655
部首筆画 6
部外筆画 5

處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申集中 部首:虍部

武英殿刻本:第2572頁,第8字

同文書局本:第1073頁,第25字

標點整理本:第1046頁,第19字

音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𡘋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义 又,止也。《詩・王風》:其後也處。
义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义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义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义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既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义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𠛬,而不能禁也。
义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义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音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 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𠛬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音 又,《集韻》:居御切 —— 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义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𨻰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
义 《說文》作処。
义 《廣韻》:俗作䖏。

注解

〔處〕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申集中 ,康熙部首是 虍部 。

〔處〕字拼音是 chǔ ,半包围结构,可拆字为 虍、処 。

〔處〕字造字法是會意。从几,从夂,或从処,虍( hū )聲。「処」即「處」的古字,於六書爲會意。金文加聲旁「虍( hù )」變成了形聲字。本义是中止;停止。

〔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chǔ] ⑴ 居住⑵ 存在,置身⑶ 跟別人一起生活,交往⑷ 決定,決斷⑸ 對犯錯誤或有罪的人給予相當的懲戒⑹ 止,隱退 [chù] ⑴ 地方⑵ 點,部分⑶ 機關,或機關、團體、單位裏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