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巳集下 部首:犬部
武英殿刻本:第1701頁,第12字
同文書局本:第711頁,第29字
標點整理本:第664頁,第27字
。《詩・豳風》:取彼狐狸,爲公子裘。《禮・內則》:狸去正脊。《左傳・襄十四年》:狐狸所居。《莊子・逍遙遊》:子獨不見狸狌乎,𤰞身而伏,以𠋫敖者。又,〈徐無鬼〉:是狸德也。
〔狸〕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巳集下 ,康熙部首是 犬部 。
〔狸〕字拼音是 lí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犭、里 。
〔狸〕字造字法是狸为貍的俗字。形声。从豸( zhì ),长脊的野兽,里声。本义是狸子,也叫野猫、山猫。
〔狸〕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lí] ⑴ 即“貉”。⑵ 哺乳动物,形状与猫相似,毛皮可制衣物。亦称“狸子”、“狸猫”、“山猫”、“豹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