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

炮

páoㄆㄠˊbāoㄅㄠpàoㄆㄠˋ
正文・巳集中 火部 9画
康熙部首 火部
康熙筆画 9画
五行 火
字头 炮
统一码 U+70AE
部首筆画 4
部外筆画 5

炮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巳集中 部首:火部

武英殿刻本:第1597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第668頁,第25字

標點整理本:第618頁,第21字

音 《唐韻》:薄交切;《集韻》、《韻會》、《正韻》:蒲交切,𡘋音庖 —— 同「炰」。《說文》:毛炙肉也。《廣韻》:一曰裹物燒也。《詩・小雅》:炮之燔之。【傳】毛曰炮,加火曰燔。【疏】此述庶人之禮,當是合毛而炮之。《禮・內則》:炮,取豚若將。【註】炮者,以塗燒之爲名也。〈禮運〉:以炮以燔。【註】炮,裹之也。《周禮・地官・封人》:毛炮之豚。【註】爓去其毛而炮之,以備八珍。〇【按】註疏合毛、去毛總曰炮。《廣韻》止訓合毛炙物,義猶未全。
义 又,《周禮・春官・大祝》:九祭,三曰炮祭。【註】炮祭,燔柴也。
义 又,《周禮・秋官・壷涿氏》:掌除水蟲,以炮土之鼓敺之。【註】炮土之鼓,瓦鼓也。
义 又,與庖通。《前漢・律歷志》:炮犧氏之王天下也。【師古註】炮,與庖同。
音 又,《集韻》:披敎切,音砲 —— 灼也。《齊民要術》:蒸缹法有胡炮肉。【註】炮,著敎反。
音 又,叶蒲侯切。《詩・小雅》:有兔斯首,燔之炮之;君子有酒,酌言醻之。

注解

〔炮〕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巳集中 ,康熙部首是 火部 。

〔炮〕字是多音字,拼音是 páo、bāo、pào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火、包 。

〔炮〕字造字法是形声。从火,包声。( páo )。本义是古烹饪法的一种。用烂泥等裹物而烧烤。

〔炮〕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páo] ⑴ 烧 [bāo] ⑴ 把物品放在器物上烘烤或焙⑵ 一种烹调方法,在旺火上急炒 [pào] ⑴ 重型武器的一类,有迫击炮、高射炮、火箭炮等⑵ 爆竹⑶ 爆破土石等在凿的眼内装进炸药后称“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