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
《唐韻》:將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資辛切,𡘋音蓁。《說文》:渡也。《書・泰誓》:大會于孟津。【正義】孟是地名,津是渡處。
义
又,潤也。《周禮・地官》:辨五地之物生。二曰川澤,其民黑而津。
义
又,星次名。《爾雅・釋天》:析木謂之津。又,星名。甘氏《星經》:天津九星在虛北河中,主津瀆、津梁。
义
又,河津。辛氏《三秦記》:河津,一名龍門,魚不能上,上則爲龍。
义
又,楚地名。《左傳・莊十九年》:巴人伐楚,楚子大敗于津。
义
又,觀津,縣名。《輿地廣記》:本趙地,漢爲縣,屬信都郡。
义
又,濟渡後學之意。劉勰《新論・崇學篇》:道象之妙,非言不津;津言之妙,非學不傳。
义
又,津津,溢也。《莊子・庚桑楚》:其中津津乎猶有惡。
音
又,《韻補》叶將先切,音牋。《黃庭經》:中有童子冥上𤣥,主諸六府九液源,外應兩耳百液津。
〔津〕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巳集上
,康熙部首是 水部
。
〔津〕字拼音是 jīn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氵、聿
。
〔津〕字造字法是会意。金文字形,从舟,从淮。“淮”表示淮水。泛指一般的河流。船停泊在河旁,用来渡河。本义是渡口。
〔津〕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jīn] ⑴ 渡水的地方⑵ 口液,唾液⑶ 汗⑷ 滋润,补⑸ 中国天津市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