桉

桉

ānㄢ
正文・辰集中 木部 10画
康熙部首 木部
康熙筆画 10画
五行 木
字头 桉
统一码 U+6849
部首筆画 4
部外筆画 6

桉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辰集中 部首:木部

武英殿刻本:第1255頁,第6字

同文書局本:第525頁,第10字

標點整理本:第471頁,第8字

义 同「案」。
义 又,宋曾鞏《耳目志》:孟光舉桉齊眉。俗直謂几案耳。呂少衞云:桉乃古椀字,故舉與眉齊。張衡〈四愁〉詩何以報之靑玉案,謂靑玉椀也。據此則〈考工記〉案十有二寸,亦作此解爲當。

注解

〔桉〕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辰集中 ,康熙部首是 木部 。

〔桉〕字拼音是 ān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木、安 。

〔桉〕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ān] ⑴ 常绿乔木,树干高而直,木质致密,供建筑用,枝叶都可提取按油供药用或制香料。树皮可制鞣料。亦称“玉树”、“黄金树”、“有加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