栞

栞

kānㄎㄢ
正文・辰集中 木部 10画
康熙部首 木部
康熙筆画 10画
五行 木
字头 栞
统一码 U+681E
部首筆画 4
部外筆画 6

栞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辰集中 部首:木部

武英殿刻本:第1249頁,第3字

同文書局本:第522頁,第21字

標點整理本:第468頁,第14字

音 《唐韻》:苦寒切;《集韻》、《韻會》:丘寒切,𡘋音看。《說文》:栞,本作𣓁,槎識也。《書・禹貢》:隨山栞木。徐鉉曰:木識謂隨所行林中,斫其枝爲道記識也。𭑈蓋其斫木,低折狀,指事。《史記・夏本紀》「九山栞旅」作栞,《今文尚書》作刋。
音 又,《集韻》:稽延切,音甄 —— 義同。

注解

〔栞〕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辰集中 ,康熙部首是 木部 。

〔栞〕字拼音是 kān ,上下结构,可拆字为 幵、朩 。

〔栞〕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kān] ⑴ 同“刊”。①削;削除。《説文•木部》:“𣓁,槎識也。《夏書》曰:‘隨山菜木。’讀若刊。栞,篆文从幵。” 《廣雅•釋詁二》:“栞,識也。”②订正;修订。北魏韓顯宗《上書陳時務》:“永垂百世,不栞之範。”③刻,雕刻。明葉盛《水東日記》:“先祖詩文早已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