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

斛

húㄏㄨˊ
正文・卯集下 斗部 11画
康熙部首 斗部
康熙筆画 11画
五行 火
字头 斛
统一码 U+659B
部首筆画 4
部外筆画 7

斛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卯集下 部首:斗部

武英殿刻本:第1141頁,第14字

同文書局本:第478頁,第14字

標點整理本:第426頁,第24字

音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胡谷切,音觳。《說文》:十斗也。《儀禮・聘禮》:十斗曰斛。《前漢・律歷志》: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又】量者躍於龠,合於合,登於升,聚於斗,角於斛,職在太倉,大司農掌之。
义 又,姓。《姓氏急就篇》:北齊有斛子愼。

注解

〔斛〕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卯集下 ,康熙部首是 斗部 。

〔斛〕字拼音是 hú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角、斗 。

〔斛〕字造字法是形声。从斗,角声。本义是古量器名,也是容量单位,十斗为一斛。

〔斛〕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hú] ⑴ 中国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一斛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