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

採

cǎiㄘㄞˇ
正文・卯集中 手部 12画
康熙部首 手部
康熙筆画 12画
五行 火
字头 採
统一码 U+63A1
部首筆画 4
部外筆画 8

採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卯集中 部首:手部

武英殿刻本:第1048頁,第1字

同文書局本:第438頁,第12字

標點整理本:第385頁,第12字

音 《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正韻》:此宰切 ——𡘋同「采」,摘也、取也、㩜也。《戰國策》:芻牧薪採,莫敢闚東門。【註】大者薪,小者採。《晉書・劉琨傳》:古語云:山有猛獸,藜藿爲之不採。《唐書・地理志》:開元二十一年,置十五採訪使檢察,如漢刺史之職。〇【按】採本从爪、从木,爪卽手也。後人又加手。作採。

注解

〔採〕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卯集中 ,康熙部首是 手部 。

〔採〕字拼音是 cǎi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扌、采 。

〔採〕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cǎi] ⑴ 同“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