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備考・丑集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第3790頁,第55字
同文書局本:第1590頁,第18字
標點整理本:第147頁,第49字
〔噶〕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備考・丑集 ,康熙部首是 口部 。
〔噶〕字拼音是 gá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口、葛 。
〔噶〕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gá] ⑴ 〔~伦〕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⑵ 〔~厦〕藏语“发布命令的机关”,即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伦四人组成,一九五九年后解散。⑶ 译音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