嗾

嗾

sǒuㄙㄡˇ
正文・丑集上 口部 14画
康熙部首 口部
康熙筆画 14画
五行 金
字头 嗾
统一码 U+55FE
部首筆画 3
部外筆画 11

嗾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第472頁,第10字

同文書局本:第204頁,第28字

標點整理本:第132頁,第29字

音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蘇后切,音叟。《說文》:使犬聲。《玉篇》:《方言》:秦晉冀隴謂使大曰嗾。《左傳・宣二年》:公嗾夫獒焉。【疏】服虔云:嗾,㖩也。【釋文】嗾,素口反 —— 服本作㖩。《廣韻》同「𠻛」。
音 又,《唐韻》:蘇奏切;《集韻》、《韻會》、《正韻》:先奏切,𡘋音漱 —— 或作族。又,《廣韻》:倉奏切;《集韻》:千𠋫切,𡘋音湊 —— 或作𠻛。又,《集韻》:蘇臥切,音䐝。又,《集韻》、《類篇》𡘋先侯切,音摗 —— 或作𠻛、[⿰氵⿺⻍吿]。又,《集韻》:作木切,音鏃 —— 或作𠻛,義𡘋同。

注解

〔嗾〕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丑集上 ,康熙部首是 口部 。

〔嗾〕字拼音是 sǒu ,左中右结构,可拆字为 口、族 。

〔嗾〕字造字法是形声。从口,族声。本义是使狗;发出使狗咬人的声音。

〔嗾〕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sǒu] ⑴ 〔~使〕教唆、指使别人做坏事。⑵ 指使狗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