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

喀

kāㄎㄚ
正文・丑集上 口部 12画
康熙部首 口部
康熙筆画 12画
五行 木
字头 喀
统一码 U+5580
部首筆画 3
部外筆画 9

喀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第456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第197頁,第10字

標點整理本:第125頁,第3字

音 《廣韻》:苦格切;《集韻》:乞格切,𡘋音客。《廣韻》:吐聲。《集韻》與䘔同,嘔也。《列子・說符篇》:兩手據地而歐之,不出,喀喀然。

注解

〔喀〕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丑集上 ,康熙部首是 口部 。

〔喀〕字拼音是 kā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口、客 。

〔喀〕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kā] ⑴ 〔~嚓〕象声词,形容折断的声音。⑵ 象声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