啖

啖

dànㄉㄢˋ
正文・丑集上 口部 11画
康熙部首 口部
康熙筆画 11画
五行 火
字头 啖
统一码 U+5556
部首筆画 3
部外筆画 8

啖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第453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第196頁,第3字

標點整理本:第123頁,第19字

音 《唐韻》:徒敢切;《集韻》、《韻會》:杜覽切;《正韻》:徒覽切,𡘋音淡。《說文》:噍啖也。《前漢・王吉傳》:吉婦取棗以啖吉。
义 又,《荀子・王霸篇》:不好循政,其所以有啖啖常欲人之有,是傷國。【註】啖啖,幷吞貌。《玉篇》同「噉」,《廣韻》同「啗」,《集韻》同餤、嚪。
音 又,《廣韻》、《集韻》、《正韻》:徒濫切;《韻會》:徒紺切,𡘋音憺。《廣韻》:狂也。
音 又,《集韻》:噍也。
义 又,與淡通。《史記・叔孫通傳》:呂后與陛下攻苦食啖。【註】徐廣曰:啖,一作淡。如淳曰:食無菜茄爲啖。
义 又,姓。《晉書・載記》:啖靑,氐羌名將。又,唐啖助,宋啖鱗。

注解

〔啖〕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丑集上 ,康熙部首是 口部 。

〔啖〕字拼音是 dàn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口、炎 。

〔啖〕字造字法是形声。从口,炎声。本义是吃,咬着吃硬的或囫囵吞整的食物。

〔啖〕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dàn] ⑴ 吃或给人吃⑵ 拿利益引诱人⑶ 古同“淡”,清淡。⑷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