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

唱

chàngㄔㄤˋ
正文・丑集上 口部 11画
康熙部首 口部
康熙筆画 11画
五行 金
字头 唱
统一码 U+5531
部首筆画 3
部外筆画 8
古文 𪛋

唱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第448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第193頁,第21字

標點整理本:第121頁,第9字

音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尺亮切,音厰。《說文》:導也。《玉篇》:《禮記》曰:一唱而三歎。〇【按】〈樂記〉今本作倡。
义 又,《廣韻》:發歌也。
义 《廣韻》亦作誯,《集韻》亦作昌。

注解

〔唱〕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丑集上 ,康熙部首是 口部 。

〔唱〕字拼音是 chàng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口、昌 。

〔唱〕字造字法是形声。从口,昌声。“唱”字经传以“倡”为之。本义是领唱。

〔唱〕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chàng] ⑴ 依照乐(yuè ㄩㄝˋ)律发声⑵ 高呼,大声叫⑶ 歌曲⑷ 古同“倡”,倡导。⑸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