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酉集下 部首:邑部
武英殿刻本:第3043頁,第8字
同文書局本:第1271頁,第13字
標點整理本:第1257頁,第21字
〔𨛋〕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酉集下 ,康熙部首是 邑部 。
〔𨛋〕字拼音是 lǐ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里、⻏ 。
〔𨛋〕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lǐ] ⑴ 古亭名。《説文•邑部》:“𨛋,南陽西鄂亭。”段玉裁注:“南陽郡西鄂,二《志》同。今河南南陽府北五十里故西鄂城是也。𨛋者,漢時亭名。”《玉篇•邑部》:“𨛋,南陽西鄂縣亭。”⑵ 古邑名。五代徐鍇《説文解字繋傳•邑部》:“𨛋,邑名。”⑶ 下邑。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四十七引《倉頡篇》: “國之下邑曰𨛋。”⑷ 同“俚”。鄙俗。唐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九十四:“何休註《公羊傳》云:‘𨛋,猶鄙也。’……傳文從人作‘俚’,俗 用字也。”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四十七:“鄙俚,下又作𨛋,同……《漢書》‘質而不𨛋’。如淳曰:‘雖質,猶不如閭里之𨛋言也。”按:今本《漢書•司馬遷傳》作“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