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中没收录字头 诡 ,请参考“詭 ”字。

guǐㄍㄨㄟˇ
正文・酉集上 言部 13画
康熙部首 言部
康熙筆画 13画
字头 詭
统一码 U+8A6D
部首筆画 7
部外筆画 6

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酉集上 部首:言部

武英殿刻本:第2768頁,第8字

同文書局本:第1158頁,第3字

標點整理本:第1132頁,第20字

音 《唐韻》:過委切;《集韻》、《韻會》、《正韻》:古委切,𡘋音垝。《說文》:責也。《前漢・京房傳》:臣出守郡,自詭效功。【師古註】自以爲憂責也。孔融〈薦禰衡表〉:昔賈誼求試屬國,詭繫單于。【註】自責必繫單于也。
义 又,《玉篇》:欺也、謾也。《類篇》:詐也。《榖梁傳・文六年》:詭辭而出。【註】不以實吿人。
义 又,《玉篇》:怪也。《莊子・齊物論》:是其言也,其名爲弔詭。【註】弔詭,至怪也。
音 又,《增韻》:異也。《前漢・劉輔傳》:此其言,必有卓詭切至當聖心者。【師古註】詭,異於衆也。《後漢・班固傳》:殊形詭制。【註】詭,異也。
义 又,違也。《前漢・董仲舒傳》:有所詭於天之理與。【師古註】違也。
义 又,毀也。《後漢・班固傳論》:固之序事,不激詭。【註】激,揚。詭,毀也。
义 又,《廣雅》:詭隨,小惡也。《詩・大雅》:無縱詭隨。【註】不顧是非,而妄隨人也。
义 又,《廣韻》:橫射物爲詭遇。《孟子》:爲之詭遇。【趙註】橫而射之也。【朱註】不正而與禽遇也。
义 又,譎詭,變化也。張衡〈東京賦〉:瑰異譎詭。
音 又,《廣雅》:詭犀,總也。總,音思。
音 又,《正韻》:戾也。
义 又,星名。《前漢・天文志》:司詭星出西方。【孟康註】星大而有尾,兩角,熒惑之精也。
义 又,邑名。《史記・秦始皇紀》:將軍蒙驁,攻魏氏畼有詭。【註】畼有詭,魏邑名。
义 又,姓。《左傳・莊十六年》:晉武公伐夷,執夷詭諸。【註】詭諸,周大夫。夷采,地名。
义 又,人名。《史記・齊世家》:桓公長衞姬生無詭。《左傳》作無虧。
义 又,通作恑。陸機〈辯亡論〉:古今詭趣。【註】詭,變也。同「恑」。
义 《集韻》或作謉、譌,《正韻》亦作佹、傀。

注解

〔詭〕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酉集上 ,康熙部首是 言部 。

〔詭〕字拼音是 guǐ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訁、危 。

〔詭〕字造字法是形聲。从言,危聲。本义是責成,要求。

〔詭〕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guǐ] ⑴ 欺詐,奸滑⑵ 怪異,出乎尋常⑶ 責成⑷ 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