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中没收录字头 𡚱 ,请参考“妃 ”字。

fēiㄈㄟpèiㄆㄟˋ
正文・丑集下 女部 6画
康熙部首 女部
康熙筆画 6画
五行 水
字头 妃
统一码 U+5983
部首筆画 3
部外筆画 3

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丑集下 部首:女部

武英殿刻本:第604頁,第1字

同文書局本:第255頁,第22字

標點整理本:第191頁,第22字

音 《廣韻》:芳非切;《集韻》、《韻會》、《正韻》:芳微切,𡘋音霏。《說文》:匹也。《總要》:女與已身儔也。古𡣕御之貴,次于后者曰妃。《禮・檀弓》:舜葬於蒼梧之野,蓋三妃未之從也。
义 又,太子之嫡室亦曰妃。
义 又,天妃,水神。《司馬光曰》:水隂類,其神當爲女子。
义 又,湘妃,竹名,其斑如淚痕,出古辢者佳,出陶虚山中次之。見《竹譜》。
音 又,《集韻》:盈之切,音怡 —— 與姬同,衆妾總稱。
音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滂佩切,音配。《禮・曲禮》:天子之妃曰后。【註】妃,配也。〈衛風・氓詩序〉喪其妃耦,《前漢・呂后紀》高祖微時妃,𡘋與配同。
义 或作𡝞,別作媐。
义 又,與婓通。詳斐字註。

注解

〔妃〕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丑集下 ,康熙部首是 女部 。

〔妃〕字是多音字,拼音是 fēi、pèi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女、己 。

〔妃〕字造字法是会意。从女,己声。本义是婚配,配偶。

〔妃〕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fēi] ⑴ 帝王的妾,位次于皇后;亦指太子、王、侯的妻⑵ 对神女的尊称⑶ 同“绯”,粉红色。 [pèi] ⑴ 同“配”,婚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