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第491頁,第9字
同文書局本:第212頁,第41字
標點整理本:第141頁,第31字
〔嚙〕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丑集上 ,康熙部首是 口部 。
〔嚙〕字拼音是 niè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口、齒 。
〔嚙〕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niè] ⑴ 同“齧”。咬;啃。《正字通•口部》:“嚙,俗齧字。”《論衡•論死》:“今人死,手臂朽敗,不能復持刀,爪牙𮥠落,不能復嚙噬,安能害人?” [undefined] ⑴ 同“齩(咬)”。《集韻•巧韻》:“齩,亦作嚙、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