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子集下 部首:刀部
武英殿刻本:第329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第142頁,第20字
標點整理本:第70頁,第13字
〔剮〕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子集下 ,康熙部首是 刀部 。
〔剮〕字拼音是 guǎ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咼、刂 。
〔剮〕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guǎ] ⑴ 割肉离骨。《玉篇•刀部》:“剮,剔肉值〔置〕骨也。”宋梅堯臣《見牧牛人隔江吹笛》:“鄭聲實美好,蠹情如剔剮。”⑵ 古代将人慢慢割死的酷刑。又叫“凌迟”。宋佚名《朝野遺記•忠勇》:“粘罕怒遣重兵合攻之,遂擒(石)頳,釘於車上,將剮之。”《古今小説•沈小官一鳥害七命》:“張公謀財故殺,屈害平人,依律處斬,加罪凌遲,剮割二舌四十刀,分屍五段。”《紅樓夢》第六十八回:“俗語説:‘拚着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